聚焦鄞州区经济社会和“强二优三”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紧紧围绕鄞州区“224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42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掌握 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项目。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
(一)科技创新领域(重点支持产业)
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智能家电与现代家居、新型功能材料、关键基础件、新能源、时尚纺织服装、现代健康等
(二)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产业)
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教文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科技服务、时尚创意、现代农业等
对具有海外背景的创业创新人才或者获得民间投资的创业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一)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落户鄞州创办企业,符合鄞州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引领及带动鄞州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具体分高端创业团队、资本创业团队2个类别。
高端创业团队:高端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团队组成结构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或销售、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人,一半及以上核心成员需全职到岗。
科技创新领域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带头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科技创新领域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城市经济领域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带头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50万元。
城市经济领域项目,要求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
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鄞州实质性运营并承诺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资本创业团队:资本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团队组成结构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或销售、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人,一半及以上核心成员需全职到岗。
资本创业团队已在鄞创办企业的,申报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带头人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 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已获得投资机构、专业投资人企业的民间投资,且实际到位民间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除鄞州区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含资本公积) ,或团队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不含资本公积)。
资本创业团队计划来鄞创办企业的,拟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不低于500万元。带头人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拟创办企业须获得投资机构、专业投资人、企业的民间投资,且实际到位民间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除鄞州区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含资本公积)
科技创新领域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城市经济领域项目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
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鄞州实质性运营并承诺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二)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鄞州区企事业单位,致力于创新成果转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三)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鄞州区企事业单位从区外引进的优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分高端创新人木外裔创新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3个类别,其中外裔创新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仅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
(四)高端创新人才
(五)外裔创新人才
(六)青年创新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其他条件同高端创新人才。
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及创新人才特别优秀或属于我区紧缺急需的,可在学历条件上破格。顶尖人才作为带头人的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可在学历上适当破格。对资本创业团队、青年创新人才和外裔创新人才加大支持力度。
(一)创业团队政策
1、项目资助
对资本创业团队,按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实际到位民间投资额的30%给予立项资助,项目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按评审确定的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享受除项目资助外的其他创业和保障政策。
对社会资本投入巨大、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我区特别紧缺急需创业项目,首次创业3年内失败再次创业的,经评估后仍具备再扶持价值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端创业团队和资本创业团队,可选择项目资助与人才基金相结合的资助方式。
2、场地补贴
入选后3年内分别给予科技创新领域、城市经济领域创业团队每年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实际租赁费用补贴。
3、信贷支持
入选后3年内分别给予科技创新领域、城市经济领域创业团队每年最高2000万、500万贷款额的贴息。
4、创业扶持
组成:财务助理、理财助理、融资顾问、创业导师团、法务专员;
5、发展激励
入选后前3年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入选后5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为8年内),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发展激励。
6、融资支持
区人才发展基金及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5000万元基金投资。
(二)创新团队政策
1、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团队
2、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团队
(三)创新人才政策
1、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
2、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
3、入选的创业创新团队、创新人才还可享受配套政策
(四)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支持政策
对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自主申报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市“顶尖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自主申报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最高500万元薪酬补贴或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自主申报入选“甬江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1配套项目资助或薪酬补贴。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领军及以上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薪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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